離異父母的兩難圖取自繪本《媽媽做給你》
共享親職是指夫妻在離婚後,繼續共同承擔作為父母的角色和責任,讓子女可以保持和維繫與父母的親子關係。說時容易做時難,決定離婚時難免會經歷一連串不悅的心情,如處理離婚所感到身心疲累﹑經歷婚姻失敗的傷心﹑擔憂生活的轉變﹑對孩子的內疚等,可能影響雙方就子女事宜合作。如果婚姻破裂的原因涉及衝突,更有機會夾雜了對對方的憤怒和怨恨,阻礙溝通。 經歷家庭衝突而離異的父母內心難免充斥著不安和矛盾。他們既希望跟前伴侶保持安全距離,減少接觸及影響,然而愛錫子女的他們亦可能不願握殺孩子跟另一方的親子關係,希望子女可以繼續擁有父母雙方的關愛,務求將離婚對孩子的影響降到最低。選擇共享親職的父母似乎無可避免地需要跟對方保持聯繫和交流,旦願能以孩子福祉為依歸去互相配合。 跟子女同住的一方自然成為了孩子的主要照顧者,負責照顧和管教。可以想像在日常生活難免較多機會發生磨擦,甚至出現親子衝突,會需要面對離婚以外獨力育兒的壓力,或許是前伴侶未必可以體會和分擔的。而當子女跟前伴侶見面過後,孩子的情緒可能會受掀動,例如對非同住父母的不捨或能與非同住父母共度親子時光的喜悅。儘管不願多聽到關於前伴侶的消息,有時候卻需要去同理聆聽孩子分享跟對方的相處。 當離異父母自己都承受住莫大的傷痛和壓力,且未有有效地疏理情緒時,又怎能期望可以跟前伴侶理性溝通和接納孩子的心情。很可能在未能跟對方協調孩子安排時掀起往事重提大罵或是為孩子興奮期待與前伴侶遊玩而感生氣或氣餒。回到基本,離異父母在以「孩子為本」的前題下不忘要作出適當平衡,善待自己。騰出空間去做自己喜愛和享受的事,製造喘息的時間,並向信賴的人或專業人士傾訴,在需要時尋求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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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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